【杭州市】2025年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工作启动

2025-10-31 13:40:22 哲捷优咨询 10

关键词:哲捷优咨询、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工作、卓越绩效模式导入、QFD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机制工作的预通知》,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杭州市质量促进办法》《杭州市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任务举措》《杭州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机制办法(试行)》(附件1)等有关要求,启动2025年杭州市卓越绩效模式培育工作,申报工作已进入倒计时,把握关键时间窗口: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的组织(包括企业及其他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新材料、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等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以及在“品字标”“浙江精品”品牌建设、知识产权示范、重点商标培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组织积极申报。重点支持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成效突出的组织申报。申报工作应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下一年度,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将纳入市级评比表彰活动管理,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开展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表彰工作。依据《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原则上只有纳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名单的组织方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内容

(一)组织申报。申报组织应按《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组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二)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三)自我评价。组织应对照GB/T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含图表)。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对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均应进行评价说明。

(四)工作总结。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五)证实性材料。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以及首席质量官任命文件和其他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的证实性材料。

其中(一)、(二)、(三)、(四)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五)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份书面材料(装订成册)。

(六)准备好申报材料后,组织可按申报主体注册地的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此外,组织在评审期间发生变更名称或因兼并、重组等致使组织结构和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发生《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机制办法(试行)》中“申报条件”第(三)项所列举的任一情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申报日期截止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接受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三、审核推荐及时限

(一)申报组织应将申报材料递交至申报主体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

(二)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负责材料完整性审查,初审申报组织的信用档案,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局章)。

(三)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组织申报材料及《杭州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育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至市局质量发展处。往届市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优胜奖以及区、县(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享有优先推荐权。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逾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更改材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09号市市场监管局6楼607、611室。联系人:施可慰、唐映雪,联系电话:89582609、8958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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