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于开展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哲捷优咨询、政府质量奖申报、卓越绩效模式辅导、宁波市奉化区、2025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 订)》(奉政办发〔2023〕4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质 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奉质奖评办〔2023〕 2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奉化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区政府质量奖)主要授予 在奉化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且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成果突出的组织。鼓励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 传统优势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 材料、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新兴行业企业申报;支持驰名商标 (行政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品字标”品牌获得组织以及以市场需 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内核,以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等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组织申报。
本届质量奖获奖组织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已获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不在申报范围。
申报组织根据公开、自愿和推荐原则提出申报。区政府质量 奖评审以“好中选优,树立标杆”为宗旨,遵循“科学、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奉化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 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不少于两个年度(对农业、数字经 济、生命健康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年限不作要求)。运用先进 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绩效,具有良好的示 范带动作用。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特别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 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 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达到A 档 (对规模以下企业不作要求),其他组织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 献度居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 到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先进水平。
(七)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被立案、未发生 有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无 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 重大有效投诉;近3年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法违规行 为是指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节严重及以上性质”被处罚的, 或受3次以上(含3次)非“情节严重及以上性质”处罚的行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规定处罚的和已信 用修复的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组织概述(简介)。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GB/Z19579-2012) 附 录B 要求编写,字数不超过3000字。
(二)自我评价报告。申报组织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T19580-2012) 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GB/Z19579-2012) 条款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 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文字、图表、数据和典型案例进行评价说明,各项说明间可互相引用,标注对应。报告着重体现组织在战略引 领、管理创新、质量效益、持续改进方面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制 度、方法、过程、载体、成效和经验。
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 的质量活动仅限申报前一年。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所有控 股企业分别进行评价说明,但因评审需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选择性评价。
(三)申报组织需按要求填写《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质量 奖申报表》(附件1),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需提供与组织简介、自我评价 报告和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同时,提供完整的组织机 构图,层次至部门和车间一级,并说明相应职责。
以上申报材料1至3项需提交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合并软封 面装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同时发送word 格式电子文本 至区评审办。证实性材料要求提交纸质文本一式三份,软封面装 订单独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同时发送PDF格式电子文本至 区评审办。
四、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对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 核实把关,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以镇、街道和开发区管 委会名义推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申报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核 和推荐;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申报组织由区评审办审核。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及《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 (附件2)报区评审办。区评审办逾期不接收任何申报或修改补充材料。
(三)申报组织在评审期间发生名称变更或因兼并、重组等 致使组织结构、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发生“申报条件” 第七款所列举的任一情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区评审办。
联系人:胡丹 孙幸尔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1098号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9294440
关于开展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管局)
因为专业、所以优秀!
哲捷优咨询专家团队:以极大的热情、全力以赴推动企业走向成功!
欢迎联系我们:0571-88236275 15990099721(肖老师)、19157813151(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