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2024年政府质量奖申报通知

2024-12-04 15:12:20 哲捷优咨询 46

关键词:哲捷优咨询、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政府质量奖咨询

一、申报对象

瑞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农林业、工程建设、服务提供,且符合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均可自愿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组织),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以及在“品字标”品牌和浙江出口名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企业(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满3年。

(二)产品、服务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工业企业(组织)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且“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达到A档;农产品生产企业(组织)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结果达到B级及以上。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年,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主要经济、技术、质量等指标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四)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组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国内同行业或市内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

(六)无市政府另有明文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评审标准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瑞政发〔2023〕61号)规定,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和改进、经营结果等七部分,标准总分为1000分。

四、评审程序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瑞政发〔2023〕61号)规定,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资格审查、2.资料评审、3.现场评审、4.陈述答辩、5.社会公示、6.审定批准。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申报的企业(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等。相关表格可登录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ian.gov.cn/“政务公开”栏内下载,申报材料需按照“填报说明”填写,使用A4纸双面打印。

(二)鼓励瑞安市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企业(组织)有所属行业协会、商会的,可将申报材料提交行业协会、商会审核推荐后,报送至市评审办。

(三)申报企业须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机制,未建立上述制度和机制的不授予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

(四)申报组织需在2024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瑞安市市场监管局(地址:瑞安市新湖春晓23幢商务大厦511办公室,联系人:周允亮,电话:66800330),逾期不再受理。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内容原文: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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