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于申报2025年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2025-04-11 16:40:01 哲捷优咨询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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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申报2025年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一、申报原则

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

二、申报对象

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鄞州区政府质量奖。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前茅,技术、服务、质量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先进水平;

(四)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达到 A 档(对规模以下企业不作要求),其他组织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先进水平。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

(六)近3年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已获鄞州区政府质量奖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不再申报鄞州区政府质量奖。

四、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组织概况和挑战(简介)。参照GB/T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要求提供,字数限5000字以内;

(二)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应对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T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执行,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含图表);

(三)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登录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622890/index.html)下载,企业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四)证实性材料。企业应提供与申报表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五)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企业可以用近两年有关调查机构的评价结果,也可以用其自身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的材料。

其中(一)(二)(三)项需提供一式两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光盘);(四)(五)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及有关主管部门、各市场监管所积极引导、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区政府质量奖,并在被推荐企业申报表上形成意见和加盖公章。

(二)请各市场监管所将申报材料于2025年7月31日前报送至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静波,电话:0574-89296369)。上报截止期后,评审办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服务业).doc

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建筑业).doc

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制造业).doc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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