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享】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升级!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

2025-06-19 14:19:14 哲捷优咨询 24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编制《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对《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政策(杭政办函〔2021〕26号)的对比分析,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变化可归纳为以下方面:

一、奖项体系的重大调整

1.新增培育库制度

(1)首次建立:明确实施“市政府质量奖培育库”,每年评审入库,作为申报质量奖的必经前置环节(申报组织必须从库中产生)。

(2)资助机制:入库组织可获≤80万元资助(旧版无入库资助)。

奖项层级未变:质量奖(最高奖);②创新奖;③优胜奖

名额限制:三项奖项总数≤25家,允许空缺。

二、申报条件精细化与产业导向强化

1.产业差异化政策

(1)制造业“亩均效益”要求:

①规上企业需达A档(旧版未明确分档)。

②特殊产业放宽至B档:航空航天、具身智能、生命健康、低空经济(体现杭州新兴战略产业扶持导向)。

2.合规性要求升级

明确“近三年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重大有效投诉”(旧版仅提“无重大投诉”),责任界定更严格。

三、评审程序重构与流程优化

1.培育库前置筛选

质量奖申报组织必须从培育库产生,库内评审基于“卓越绩效成熟度评分”(旧版无此环节)。

2.推荐机制调整

新增优先推荐权:区/县级质量奖获奖组织在推荐中享有优先权(旧版未提及)。

3.评分与授奖规则透明化

①明确分数线:“质量奖”候选单位得分≥620分(总分1000分)(旧版未设具体分值)。

②投票机制:市评审委采用无记名投票确定拟授奖名单(旧版未明确投票方式)。

4.异议处理时效性 

异议核查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旧版无明确规定)。

四、资助政策结构性改革

资助对象

旧版政策

新版政策

市级奖项

质量奖60万

创新奖30万

优胜奖     无

仅颁发证书/牌匾,取消现金奖励

培育库组织

≤80万元资助(入库即资助)

省级/国家级奖项

未规定

省级奖≤150万/100万

国家级奖≤500万/250万

关键变化:资助重心从“奖励结果”转向“培育过程”,并大幅提高对省级以上奖项的配套激励。

五、监督管理机制强化

1.培育库动态管理

入库组织需每年提交自我评价报告,逾期取消资格(新增义务)。

2.获奖组织持续监督

获奖后五年内每两年提交自评报告(旧版未明确频次)。

3.退出机制严化

对违规组织新增“收回资助经费”条款(旧版仅撤销奖项)。

4.宣传规范细化

获奖标识使用需注明年份,禁止用于产品宣传(旧版未限制用途)。

六、组织架构与职责完善

1.市评审办职能扩充

新增职责:①实施培育库评审;②组建专家库并管理评审组;③监督获奖组织持续改进(旧版侧重评审组织)。

2.新增监督组

市评审委下设监督组全程监督评审(旧版未单列监督机构)。

 

总结:政策修订的核心逻辑

1.过程导向:通过“培育库+入库资助”引导企业长期投入质量管理,而非冲刺式申报。

2.精准扶持:差异化产业政策(如亩均效益B档放宽)+ 高额省级以上配套奖励,推动重点产业质量升级

3.门槛提升:620分硬性分数线+培育库筛选,提高奖项含金量

4.责任强化:年度报告、经费追回等条款倒逼组织持续保持卓越


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docx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原文链接: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2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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