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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开始

TIME:2024-04-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一体推进“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市”建设,通过选树质量标杆,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提升自主创新和卓越质量管理能力,为我市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质量支撑。根据《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申报2024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坚持绿色发展、“亩均论英雄"等导向,鼓励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和建筑业、节能环保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

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与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下同)推荐相结合原则。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条件

(一)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生产基地在湖州且上年度纳税超过一亿元的企业不受此限制)。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3年以上,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列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组织评价结果应达到A类级别,对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生命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年限不作要求。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效益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省内有较大影响。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

(六)近三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a)在市级以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出现不合格;

b)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c)发生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

d)存在行政处罚50万元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e)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2)-(6)项基本条件。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二)组织概述: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附录B,字数3000字以内;

(三)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对照GB/T19580最新版本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四)实证材料:与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提供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且提供控股子公司等证实性材料。上述(1)(2)(3)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和一份书面材料(合并目录并装订成册);(4)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申报须知


(一)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的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8月31日。



联系人:肖老师 15990099721;王老师 15957138448。

原文链接:2024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开始!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