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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乌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义政办发〔2021〕8号)和《义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义质奖评委办〔2023〕1号)有关规定,在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相关镇(街道)推荐,由义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义乌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经资格审查、资料评审、部门评审、现场评审和审查表决等流程,提出浙江颜雪化妆品有限公司、浙江卓越电子有限公司、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义乌市政府质量奖初选授奖组织,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义乌市派对服饰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义乌市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初选授奖组织,现向社会公示,限期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如有异议者,须实名向义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确切的依据和联系方式。
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