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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名单公示

TIME:2023-10-10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九届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和资料评审,确定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等30家组织进入现场评审程序。现予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一、公示组织的名单(按组织拼音字母排序)

1.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2.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5.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6.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7.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8.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

10.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12.绍兴上虞新银邦生化有限公司

1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16.物产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

17.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8.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9.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20.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2.浙江凯华模具有限公司

23.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5.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26.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8.镇海石化建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

30.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10月9日至13日,公示期5天。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人:孙益华,联系电话:0571-89761416,传真:0571-89761446,监督电话:0571-88381212。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