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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TIME:2020-04-29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世纪城、空港经济区、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红山农场,有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我区品牌建设,引导、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萧政办发[2019]69号)及《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萧强区办〔2020〕2号)规定,现就申报2020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及原则


萧山区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经济、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单位和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组织)积极申报。


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和推荐相结合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萧山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两年,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工作成绩显著,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省内同行业前茅,产品、工程或服务的质量指标和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四)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成效显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近三年(含申报当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严重质量不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七)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直接控股企业(组织)均要符合(二)-(六)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企业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 GB/Z 19579 附录 B,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三)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应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对照GB/T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四)证实性材料。企业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五)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期后,区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其中(一)、(二)、(三)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第(四)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杭州市萧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办)将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申报通知。


(二)申报材料报区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02室。


(三)申报截止期为2020年6月19日。申报截止期后,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材料。


                                     

联系人:肖老师 15990099721;王老师 15957138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