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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德清县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TIME:2018-06-20



高新区、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

为大力推进“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追求卓越经营绩效,加快提质增效升级,根据《德清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德清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德清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德清县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与高新区、各镇(街道)推荐相结合原则。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工作在坚持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兼顾行业、区域、类型代表性,着力造就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二、申报对象

凡在德清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在德清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满3年(截至20171231日,下同)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1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县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茅,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成效,走在县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二)至(六)项基本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2018年德清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申报表表式可登录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3/)下载,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二)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附录B,字数3000字以内。

(三)自我评价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对照GB/T19580-2012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四)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自我评价内容相符,提供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且提供控股子公司等证实性材料。

上述(一)、(二)、(三)项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合并装订成册,目录与内容相对应)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3寸光盘);(四)项需提供一式三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目录与内容相对应)。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自愿到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高新区、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做好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推荐符合2018年德清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同时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三)各企业于20186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德清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联系人:陈立航,电话:8078023),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得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