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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丽水市缙云县政府质量奖申报通知

TIME:2018-05-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各行业、企业追求卓越的经营绩效。根据《缙云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缙政发〔2013〕6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缙云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缙云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报缙云县政府质量奖。已获的县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不再参加本年度县政府质量奖的评定。申报条件具体见《缙云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章。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应递交如下材料:
1.《缙云县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
2.组织简介一式二份;
3.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二份;
4.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其中:销售额、实缴税金、环保、安全生产、行业排名的证明需各附一份原件(销售额、税金、安全分别由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证明,装订在同一本中),其余可采用复印件;
5.内装电子文档的3寸光盘一只,要求盘面贴企业(╳╳公司)标签,内装全套申报材料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的文档各一份。
(二)个人申报应递交如下材料:
1.《缙云县政府质量奖(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
2.自我评价报告(个人)一式二份;
3.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可采用复印件);
4.内装电子文档的3寸光盘一只,要求盘面贴个人标签(╳╳公司╳╳╳),内装全套申报材料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的文档各一份。
(三)对版式的基本要求:
1.装订成册。
2.单独制作封面及封底。封面及封底的纸质采用157g铜版纸,白色,封面格式见附件1。
3.编制目录。企业的目录顺序:申请表、组织简介、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个人的目录顺序:申请表、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
4.申报材料一律使用标准的A4纸双面打印,使用页码。正文采用小四宋体,行间距20磅;图表采用5号宋体。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至2018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送缙云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缙云县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大楼)508室。联系人:陈洁,电话:3140336,短号511122。
缙云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