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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丽水市莲都区政府质量奖申报通知

TIME:2018-05-1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各行业、企业追求卓越的经营绩效,根据《莲都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莲政发〔2014〕 5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莲都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莲都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报莲都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具体见《莲都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章。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应递交如下材料:

1.《莲都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组织简介一式三份;

3.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三份;

4.证实性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销售额、实缴税金、环保、安全生产、行业排名的证明需各附一份原件(装订在同一本中),其余可采用复印件。

5.内装电子文档的光盘两只,要求盘面贴企业(╳╳公司)标签,内装全套申报材料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的文档各一份。

(二)个人申报应递交如下材料:

1.《丽水市政府质量奖(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2.自我评价报告(个人)一式三份;

3.证实性材料一式三份。证实性材料可采用复印件

4.内装电子文档的光盘两只,要求盘面贴个人标签(╳╳公司╳╳╳),内装全套申报材料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的文档各一份。

(三)对版式的基本要求:

(1)装订成册。

(2)单独制作封面及封底。封面及封底的纸质采用157g铜版纸,白色,封面格式见附表1。

(3)编制目录。企业的目录顺序:申请表、组织简介、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个人的目录顺序:申请表、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

(4)申报材料一律使用标准的A4纸双面打印,使用页码。正文采用小四宋体,行间距20磅;图表采用5号宋体。

三、申报时间

各有关部门应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把关,择优做好推荐工作。申报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送莲都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莲都区解放街288号(莲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2188106)。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