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1-88236275 站内搜索

新闻资讯News

2018年台州市椒江区政府质量奖申报通知

TIME:2018-05-14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推动我区广大企业或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创新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或组织竞争力和产业创新力,增强我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台州市椒江区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自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椒江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在椒江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或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申报椒江区政府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与政府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椒江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或组织;

(二)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程度居区内同行业或同型企业前列,从事非经营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主要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主要特性指标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等事故,无因质量问题被国内、外通报或索赔、召回等;

(五)得到区有关主管部门、镇(街道办事处)或行业协会的推荐。

三、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至2018年6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一)《台州市椒江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其中按年度填写的指标指申报当年即2018年前连续三年即2015年、2016年、2017年的指标)一式5份;须由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评价初审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由镇(街道)办事处在评价推荐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在该栏目及封面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二)企业或组织简介(3000字以内),一式5份。

(三)企业或组织自我评价报告(30000字以内),一式5份。

(四)凡在申报表、企业或组织简介和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企业或组织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 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含主要竞争伙伴名录、主要用(客)户名单,

(五)曾参评过国家、省、市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由质量奖主办机构出具参奖证明(加盖公章);

(六)除上述纸质材料外,申报企业或组织需提交含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的3寸CD光盘5份。

五、受理审查

(一)申报期限内工作日。

(二)由评委办审查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申报材料达到要求的当场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企业或组织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并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椒江区政府质量奖的相关资料可登陆中国椒江政务网(http://www.jj.gov.cn/)查询并下载。

(二)联系地址:椒江区江城南路78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标准化科(椒江区江城南路78号412室)邮编:318000

联系人/电话:陈 灵,(0576)88320937,18505761385。

邮箱:164245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