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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台州市黄岩区政府质量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TIME:2016-07-27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我区广大企业或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创新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或组织竞争力和产业创新力,增强我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经研究,自即日起,开展2016年度台州市黄岩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欢迎我区广大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台州市黄岩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3年以上,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台州市黄岩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走在区内同行业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近 3 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

(六)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16年8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一)《台州市黄岩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填报说明如实、完整填写。

(二)企业简介。内容要求详见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三)企业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必要时可使用图表。

(四)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表、简介和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和完整的组织机构图。

上述第(一)、(二)、(三)项需提供电子文档(Word格式、3寸光盘一张)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合并装订成册);第(四)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五、受理审查

(一)申报时由区评委办现场受理申报,审查申报资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申报资料达到要求的当场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企业必须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并对因提供不实资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政府质量奖的相关资料可登陆黄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hy.gov.cn)、台州市黄岩区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hyqzjj.gov.cn/)查询并下载。

(二)联系地址:黄岩区劳动南路396号(区质监局507室) 邮编:318020

联系电话:(0576)84032020,84032025

邮箱:fjh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