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1-88236275 站内搜索

新闻资讯News

关于申报2020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TIME:2020-04-29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引导、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根据《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及《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现就申报2020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及原则


区政府质量奖遵循自愿申报,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拱墅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施工、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我区重点扶持的“6+2”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拱墅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税收级次在拱墅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3年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四)在鼓励员工创业创新,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走在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二)至(六)项基本条件。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五部分组成,填报说明见《关于申报2020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一)《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2(关注公众号并回复“拱墅区奖”进行下载)。企业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 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三)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含图表);


(四)导入工作总结。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或精细化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五)证实性材料。企业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二)、(三)、(四)项需提供一式四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五)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申报要求


(一)预报名阶段。有申报2020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意向的企业请于2020年4月21日前向区评审办预报名(递交附件3、附件4),以便区评审办及时掌握意向申报企业的信息,合理开展工作。


(二)申报辅导阶段。2020年5月30日前,区评审办将邀请省内知名专家为预报名企业辅导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自评工作。


(三)材料申报阶段。企业应按属地原则,向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园区)递交申报材料。由各街道(园区)负责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审查,北部软件园、运河财富小镇、上塘电商小镇、智慧网谷小镇、工业设计小镇、康桥新能源产业园、汽车互联网小镇、申花产业集聚区、北城智汇园、康桥健康产业园内企业,上市企业请单独备注。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2020年7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联系表(附件4)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四)每个街道推荐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数量不超过2家,园区推荐数量不超过4家。申报截止期后,区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更改材料。

                                     

联系人:肖老师 15990099721;王老师 15957138448。



来源: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